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内师委发〔2008〕66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 “中心”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二、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廉政法规执行情况主动向分管校领导或分管校纪委委员汇报。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情集体讨论决定。
四、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五、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向有关部门公布;每月及时公布教职工津补贴发放情况;积极支持和配合纪委、监察审计处等部门工作,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六、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中心”岗位职责、规章、管理办法以及重大事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其他部门的监督。
七、中心”干部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不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借出差、开会、外出学习、假期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禁止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事件。
八、领导干部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九、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中心”干部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中心”员工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