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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 关于清理及终止逾期未结题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张大千研究中心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日期:2023-05-24   字体:【

为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肃科研纪律,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研究,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将对逾期未结题的中心项目进行检查及清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清理范围

截止到20220630日逾期未按计划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材料要求

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1)《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结项鉴定审批书》一式二份(原件盖章);(2)项目研究成果原件一份;(3)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二份(含封面、目录、正文等复印件)。

三、特别提示

12015630日前的未结项项目,请在20238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2015630日以后的未结项项目,请在2023123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

2)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已办理过延期的除外),项目负责人需向大千中心提交延期申请,但延期结题截止时间必须在20231231日以前。

3)凡项目逾期超过一年以上未结题的负责人,此次检查期间不能提交结题材料者,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终止处理,并通告申报者单位

未尽事宜请联系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电话:0832-2342599

结题相关附件:

附件1:《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结项鉴定审批书》

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结项鉴定审批书.doc

 

                                         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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